单位名称 | 石鼓区松梅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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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彭琛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开办资金 | 80(万元) | 举办单位 |
石鼓区教育局 | ||||||
住 所 | 衡阳市石鼓区金源街道鑫源社区七里井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管理本校小学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我校在2020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4、学校坚持德育为先,规范办学行为,突出养成教育,积极推进特色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 5、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教师全部参加培训。 6、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改善办学条件,坚决落实教师待遇。 7、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法人单位做到了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今后目标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声誉,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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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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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上年度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受到有关部门对单位的表彰;无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接受金兰社区和鑫源社区学校运转经费各2万元,全部用于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添置。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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