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衡东县大浦镇新开完全小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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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拥军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开办资金 | 105(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教育局 | ||||||
住 所 | 衡东县大浦镇新开村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 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学历教育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20年,我校在衡东县教育局和高湖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 3、在“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检查工作中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4、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 5、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6、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进食堂管理,实行食堂“服务师生,零利润”的经营模式,加强对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制作与加工等诸多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7、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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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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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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