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路小学

时间:2022-02-18 12:34: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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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063


法人证书号:124304044454505063
单位名称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路小学
法定代表人 韦玉萍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80万
举办单位
衡阳市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住  所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路12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我校在2016年度内,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一、主要业务活动
1、开展学生德育活动。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强化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收到较好效果。
2、开展教学和教研活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贯彻落实减负措施。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切实开展“阳光体育”,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获团体总分A组第1名;重视学生艺术素质培养,我校健美操多次获得全国一等奖。有效开展听课、说课与评课活动,加强集体备课,增强校本教研实效。
3、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积极倡导小课题深研究,组织教师对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提倡行动研究,注重研究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研究的课题获得省市一等奖。
4、开展教师培训活动。规范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教职工开展师德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校本培训方案认真实施校本培训工作,努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5、开展学校后勤服务活动。加强校产管理,规范校产的购入、登记、出借、报损、核查和入帐手续,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及时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6、开展学校规章制度建设及其他教育管理活动。健全组织结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实现依法办学、依法行政,以此促进全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轨道,着力推进了和谐教育,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不存在下列问题
1、无超出职责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或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
2、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是否涉及法律诉讼及具体情况;
3、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
4、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三、改进措施
学校今后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其中在编人数
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