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

石鼓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时间:2022-02-18 12:27:3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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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028


法人证书号:43040400028
单位名称 石鼓区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 清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举办单位
衡阳市石鼓区民政局
住  所 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
宗旨和业务范围 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一、大力开展低保年检工作。2015年4月15日至6月22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年检年审工作,通过对所有申请城乡低保和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逐户核查,初步信息对比,形成年检年审结论。
二、开展分散五保供养对象大走访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石鼓区分散五保供养对象大走访实施方案》,于2015年9月7日至9月18日按《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大走访活动。
三、实施规范化管理,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坚持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打卡直发,做到了不错保、不漏保,杜绝了骗保、关系保、人情保的现象,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截留和拖欠现象,确保了城乡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
四、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对辖区内的三无、五保、重残、低保及低保子女实行资助(参保参合)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
五、加大规范农村敬老院管理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范农村敬老院的服务和管理。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其中在编人数
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吴 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