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耒阳市房产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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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谷峰 | 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
开办资金 | 1241万元 | 举办单位 |
耒阳市人民政府 | ||||||
住 所 | 耒阳市五一东路348号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房地产管理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1、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管理。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3、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房屋权属登记发证,统一管理房产权属档案。 4、承担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的责任。 5、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6、承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 7、承担拟订全市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8、负责市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9、协助财税部门做好相关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10、承担城区投入使用的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房屋白蚁防治及灭治工作。 11、负责城区直管公房的管理、经营、修缮及危旧房屋的改造,确保直管公房保值增值。 12、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研究、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 13、负责贯彻实施相关房产法律、法规、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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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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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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