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直

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时间:2022-02-18 12:29: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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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363


法人证书号:143040000363
单位名称 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法定代表人 邹明生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276万元
举办单位
衡阳市畜牧水产局
住  所 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244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提供安全保障。城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质量安全监督,屠宰动物违禁药物检测,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动物防疫违法案件处罚,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官方兽医、职业兽医、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2015年,我所以保证“五安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畜牧产业安全、职业安全)为目标,认真研究新常态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新形势,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全面建设稳步推进;积极规范检疫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监管能力,服务水平得到提升;积极接管生猪屠宰监管职能,认真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工作开展有序。现将我所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2015年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机构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一是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2015年我市继续深化兽医体制改革,积极与地方政府加强协调,今年蒸湘区、石鼓区已按照要求成立了独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所,到目前为止我市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改革到位。二是进一步理顺监管责任。今年我们按照责任明确,职责清晰,密切衔接的要求,将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管部门以及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关系进一步明确,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积极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根据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发展要求,今年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动物卫生检疫申报点建设工作,在去年全面健全完善检疫申报点建设基础上,根据需要进一步合理布局检疫申报点建设,目前全市共兴建动物检疫申报点197,并统一了标牌、执法标志、责任区域、受理人员、联系电话、申报程序、检疫收费标墙外公示等,基本满足全市动物卫生的检疫的需要。四是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检疫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全市动物卫生检疫执法人员素质, 6月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对于好的案卷我们已送至省参加评比,通过案卷评查较好地提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执法办案和案卷制作水平;7月上旬我们在衡阳市卫校,分2期对全市470多名检疫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较好地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检疫工作,坚决保证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狠抓产地检疫,规范检疫行为。今年以来,针对媒体连续曝光了我国个别地区动检人员不作为、检疫不规范等问题。我市认真开展了清理清查整治,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衡牧渔发[2015]10号),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定”,分别以电话形式给其主管领导逐一交待,并对个别县区进行了行政督办。二是严格屠宰检疫,确保肉品安全。今年我们与屠宰场(厂)点逐一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督促企业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屠宰检疫过程中,我们严把动物入场查验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和台账记录关,确保每一道关口就是一把安全锁,经过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合格、放心。同时,在屠宰环节每天进行了“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监督抽样,阳性检出率为零,守护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今年3月,市所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疑似病猪进入屠宰场的蒋小明进行了处理通报。三是认真开展畜禽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2015年,我市狠抓肉品质量安全,针对几次媒体曝光事件,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生猪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衡牧渔发[2015]10号)、“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定”和“衡阳市动物检疫及流通监管管理办法”,开展了2015年打击逃避动物检疫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屠宰场、肉品交易市场、冷库等场所进行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逃避检疫、生产销售“白板肉”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92起,共没收“白板肉”28吨,监督销毁不合格生猪51头,较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四是规范检疫收费。2014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2015年初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落实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农办财[2015]10号)。为此我们及时组织全市主管领导和动监所长进行了研究探讨,建议全省全面取消检疫收费并上报省动监所,目前全市基本取消了检疫收费。
三、积极推行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先进方式,坚决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卫生
今年以来,江西高安、湖南邵阳的病死猪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了《衡阳市畜牧水产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动物及动物产品非法逃避检疫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和《衡阳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加强生猪检疫工作的紧急通知》(衡牧渔发[2015]10号),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次,查办案件60多件,打捞并处理病死动物尸体300多头(羽)共计5余吨,有力打击了不法商贩的违法行为。为了加快推进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4月份,市局组织部分县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管理人员赴浏阳市局考察学习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经验,6月,市局又专门组织部分县市分管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相关人员赴浙江参观考察。根据我市养殖量,争取在我市建成3-4个无害化处理厂,早日在全市各乡镇、养殖密集区建立病死畜禽收集系统,进行跨区域集中无害处理,尽快实行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确保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目前常宁市、衡阳县、衡南县已与企业签定合作协议,正积极筹建无害化处理厂,力争明年建成并投资上马。
四、严格票证管理,规范出证行为
今年以来,进一步规范检疫证章标识管理,切实严格实行专人、专库、专账管理,落实“专人领取,限量发放,交旧换新,收后核查”制度。针对全市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的情况,我们制定了《衡阳市开展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衡牧渔办[2015]32号),认真开展了动物卫生检疫票证及标识的检查督查,分别对衡南县、南岳区、珠晖区违规发放佩戴耳标的情况下发了督办函进行督办,对祁东县、石鼓区违规使用检疫合格证明进行了查处,较好地规范了动物检疫票证及标志的管理使用。
五、积极利用新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针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技术手段落后的现状,我市积极探索利用网络、监控、执法仪等现代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提高监管效率。今年,我市积极推进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和打造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4月中旬我局专门组织市县畜牧水产局及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赴常德、浏阳等地进行参观学习,通过参观使大家看到了差距,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决心。目前,市本级、衡阳县、衡山县、衡南县已实行电子出证工作,明年我们将在全市全面推开。同时,为了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市所积极向财政争取,自行购买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防护服、强光电筒、警棍等执法装备;此外在7月的全市官方兽医培训中,市局还专门购买一批执法记录仪,奖给学习考试优异的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六、搞好生猪屠宰监管职能承接,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9月16日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正式将生猪屠宰监管职能交由市畜牧水产局,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在原有工作职能基础上增加生猪定点屠宰执法职责。职能接交后,在市政府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一是尽快完善执法条件。为减少磨合期,人员报到第二天,市所就邀请相关专家组织人员培训,同时自行购置了一批执法装备,确保了新的职能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加强与食安委、食药局、公安局等部门协调。为形成监管合力,经多方协商共同建立了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互通互享等监管机制,认真拟定《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正在上报市政府等待审批;三大力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执法氛围。从 9月28日开始,市所(生猪屠宰执法大队)集中力量,放弃“中秋”、“国庆”休息时间,由所领导分别带队采取“一对一”上门宣传,对城区每名生猪屠宰批发商细心地讲解政策、宣传法律法规,不厌其烦地教育说服。期间共出动车辆80多台次,人员200人次,印制并散发《致全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经营加工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的公开信》3000多份,组织屠宰批发商座谈会2次,广大生猪屠宰批发商和经营加工者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四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到目前,市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执法行动(或联合公安执法)8次,端点黑窝点9个,查扣未宰生猪106头,已宰生猪141头,合计金额52万元,刑拘犯罪嫌疑人17人。目前,我市动物庄园屠宰场生猪日屠宰量由过去每天100多头增加到400多头,私屠滥宰黑窝点由过去40多个减少到零星几家打游击,私屠滥宰屠商也由60余人基本上已全部进入定点屠宰场,肉品质量安全得到了保障。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其中在编人数
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李 志 0734-867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