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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2-02-18 12:29:3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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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380


法人证书号:143040000380
单位名称 衡阳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晓林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 10万元
举办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  所 衡阳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二楼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工伤保险基金,促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企业、个人户工伤保险登记审核、工伤保险基金征缴与支付、工伤预防与安全教育、伤残赔付支付、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与信息汇总。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一是基金征缴再创新高。2015年全市征缴基金2.08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54.16%,市本级征缴基金8915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96.80%;全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亿元,市本级支出工伤待遇6163万元,全市基金累计结余3.1亿元,确保了基金运行平衡安全。
二、补充工伤保险为企业职工减负。为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服务能力,有效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职工补充工伤保险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2月份起,市本级实施统一管理的职工补充工伤保险。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果发生了工伤,除了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三、继续实施职业健康体检。2015年是《衡阳市高危企业职业健康体检方案》实施的第二年。为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专项“打非治违”活动安排,市人社局联合市安监局、卫生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出台了《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高危企业职业健康体检方案>的通知(衡政办函[2014]70号)》,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对全市从事有毒有害高危行业的15万名在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对中毒职工及时调换工作岗位,以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四、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后平稳运行。2015年,全市31746名老工伤人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统筹管理,较好地保障了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对已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按市、县财政分级负责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430万元,连续10年安排老工伤专项费用;二是对未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采取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先行纳入,待企业改制时一次性交纳老工伤费用;三是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老工伤人员随着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一并纳入;四是中央下放企业和省属单位老工伤人员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单建统筹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第三年拿出820万元对单建统筹进行补助。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其中在编人数
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曹馨之 0734-8867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