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衡东县高湖镇中心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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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胜恩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开办资金 | 617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教育局 | ||||||
住 所 | 衡东县高湖镇五桥村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中小学教育教学和财务管理,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5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德育工作。一是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注重加强本镇教育行政干部的队伍建设和管理;二是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塑造良好性格、养成良好习惯。 2.教育教学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常规管理。一是中心学校坚持每月一次的教学常规检查,每次检查有通报也有总结,对不能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的教师进行严肃批评,限期改正。二是严肃规范期末学业测评,实行奖励措施。 (2)积极推行教学研究及课改工作。以研促教,以研兴教,扎实开展校本研究工作。 3.基建工作。2015年,高湖中学新建了一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618㎡,中央投资200万元。另外,还有红桥学校对1582㎡的教学楼二进行了维修改造,投资了68.3万元;高湖完小新建了一栋118㎡的冲水式厕所,且对操场、下水道进行了改造,投资了90多万元。全镇共投资358.3万多元。 4.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管理;二是广泛宣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三是加强学生用车排查与整改力度,确保学生用车安全。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1.社会效益:让学生从小树立“尊重生命、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观念,增强追求健康的身心、高质量生活和热心助人的思想意识,并引导学生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去诠释“人道、博爱和奉献”,为培养振兴中华有用人才而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经济效益:为社会发展、直接或间接的创造财富而培养更多的人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优质生源流失严重。 2.学科结构性缺编,代课教师多。 3.校车安全隐患大。 四、下步打算 1.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的学习环境。 2.重视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 3.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研究。 4.安全工作紧抓不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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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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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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