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衡东县高湖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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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曼红 | 经费来源 |
全额拨款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举办单位 |
衡东县高湖镇镇人民政府 | ||||||
住 所 | 衡东县高湖镇政府院内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落实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及药具避孕节育措施,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和生殖健康宣传指导,负责环情、孕情监测和生育证发放前的孕检、节育手术后的随访工作。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高湖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4年度,我所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开展业务活动总结如下: 1.上环术149例。 2.查环查孕:组织对全镇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共4720人次。 3.生殖道感染防治:共查治妇科病213人次,治愈率达97%。 4.做好避孕药具投送管理工作。 5.做好了避孕节育知识咨询服务。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测190人,随访率98%。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我站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对持证待孕的育龄夫妇每季度进行随访服务,解答他们反应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设备有限 2.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大 四、下步打算 1.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加大对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3.继续做好优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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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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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惩和 有关评估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 其使用情况 |
无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
报告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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