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告如下:
一、公示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
二、办理时间
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3月31日。
三、报送材料和方式
为简政便民,2024年年度报告公示采取线上方式办理,网上提交年度报告相关材料后,无需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涉密事业单位继续通过线下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4年资产负债表等年报相关纸质材料,由举办单位审查后报送至登记管理机关。
四、填写说明和要求
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栏应包含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如存在办企业情况,请列举所办企业数量、名称和经营情况;如无此类情况,则填写“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详见《衡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操作流程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1)。
五、网上公示
报送工作结束后,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将在“衡阳市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示。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市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