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衡阳市委编办以“三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时间:2022-04-06 11:39:18来源:衡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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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统筹、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切实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衡阳市委编办积极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坚持严制度、严使用、严监管,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成效。

一是严制度。建立健全审批管控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印发的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并结合衡阳实际,先后印发了《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控制使用编制办法(试行)》《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办法(试行)》《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试行)》《衡阳市市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及《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跨地域流动调配的补充办法》等一系列管控措施,从制度层面完善和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

二是严使用。严控机构设立,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为契机,加大对职责任务相近单位的撤并整合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除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规定和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一律不新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新设的,实行“撤一建一”的总量限额管理。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空编运行制度,党政机关按单位行政编制总量的5%、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按编制总量的10%预留,做到“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平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核后进”。严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混岗或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严禁违规挤占、挪用编制。

三是严监管。注重以巡视巡察、专项检查为突破口,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三定”规定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平台的作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约谈部门负责人1人次,纪律处分2人,纠正问题2个,彰显了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供稿人:何少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