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通过单位自主“查”、编办精准“管”、督导组联动“督”,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人员在编不在岗清理整治工作,真正使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单位自主“查”。全区205家机关事业单位严格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自查自纠,如实填报表格台账,并对上报情况与财政、人社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做到不漏报、不瞒报,确保上报情况精准无误。
二是区委编办精准“管”。区委编办根据在编不在岗人员基本情况,区分类型对症施策。对所有在编不在岗人员全部通知到本人,愿意回来的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单位报到返岗;对主动申请辞职的,迅速按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对不按期返岗也不愿意办理辞职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程序予以解聘。
三是督导组联动“督”。区委编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区联合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限期纠正不力的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及时跟踪调度,确保在编不在岗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整治措施,全区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2年共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35人,其中返岗11人,办理辞职手续19人,解除聘用合同4人。
(蒸湘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