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衡阳市南岳区借力发力全面规范借调人员管理

时间:2021-05-08 03:22:20来源:衡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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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由来已久,2020年底,省委巡视组专门就该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南岳区委组织部迅速行动,借巡视之力,克服南岳熟人社会干扰,制定《南岳区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形成管理规范、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借调人员管理机制,规范人员队伍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加强政治自觉,明确借调管理原则。借调人员实行归口管理原则,事前按程序报批,由组织部门统一办理,严禁自行借调干部。坚持从严掌握,一是明确借调人员数额,借调人数与机关实际在编人数(不含领导职务人数)总和严格控制在单位内设机构数量内。二是明确借调工作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借调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形由组织部门核定,可适当延长时间。三是明确借调人员条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以及在乡镇负责重点工作的人员不得借调。

二、全面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把准关键环节。《办法》从提出申请、组织审批、正式报到、到期返回等环节严格把关程序。一是借入单位需充分征求借出单位意见后,与区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再提出书面申请。二是区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借调事项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向借出单位发出《借调通知书》。三是借出单位在收到《借调通知书》后15天内向借入单位开具《介绍信》。四是借调期满后,被借调人员按时返回原单位上班,并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

三是全面落实管理措施,严肃监管借调人员。南岳区坚持把握对借调人员既要厚爱、又要严管的原则。《办法》规定,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以借入单位管理为主,借出单位协助管理。借调期间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借调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自觉接受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是全面严守纪律要求,定期督查借调工作。借调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严禁违反借调条件借调人员;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借调人员;严禁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审批;严禁被借调人借调期满后主观故意不按时返回原单位工作。区委组织部定期对全区各单位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