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常宁市委编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断创新事业单位监管工作思路,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诚信自律开展业务活动。
一是突出台账精细化,完善单位登记信息。加强档案管理,登记申请材料即时入盒入账。定期筛查对比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数据信息,摸清不规范登记事项,形成整改待办清单,确保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及时,台账登记的法人信息真实、合法、有效,为推动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二是突出年报及时化,严格法定登记程序。严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备案)核准程序,结合机构编制管理日常工作,经常就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日常监管工作向单位法人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帮助其理解单位信用监管的法治逻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引导单位法人深刻认识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年报公示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突出信息共享化,抓好部门协同共建。统筹利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与银行、发改等市直其他部门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为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提供便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事业单位诚信文化形成,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常宁市委编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