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衡阳市委编办在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市直机关事业单位88名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谈话。
会议强调,开展机构编制纪律谈话是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的有效举措。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市直各部门(单位)要牢牢把握党管机构编制的重大政治原则,凡属机构编制重大问题,应当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未经集体研究,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就机构编制具体事项提出要求。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办理程序,任何部门不得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或者打招呼等方式干预地方机构编制事项。要守住机构编制管理的纪律红线,严禁擅自设立机构、加挂牌子,严禁超编进人、违规进人,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禁不按“三定”规定履行职责。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机构编制分管负责人调整报备和谈话制度。今后,新任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编办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时谈话或定期进行集中谈话。
(市委编办监督检查与法规科 刘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