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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委编办以“四清两对应”助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2-05-17 11:01:46来源:衡阳市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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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以来,衡阳市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关于“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编制使用实行实名管理”的要求,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联动,以“四清两对应”为抓手,助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建设,确保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升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严格自查自纠,全面清理基础数据。各业务科室对照中央编办核查指标要求,按业务分工收集资料对应的文件依据,分门别类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工作台账、逐单位、逐文件、逐指标核对机构编制审批事项、登记事项是否准确完整录入实名制系统。市直各单位反复核查校对相关信息,从严把握数据核查标准,确保核查工作数据真实准确。对自查中发现有错误的数据,采取“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工作机制,对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规格、核定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等机构信息等21项指标,对人员入编时间、学历、身份证号码等44项个人信息指标进行核对。截至目前,核查校验完善市本级各类信息共涉及单位400余个,更正在编人员信息3208笔,共计4万余人次。

四部门联动管理,全面推进数据比对。为确保机构编制核查基础数据实现“四清两对应”,建立了由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四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比对工作,各部门对实有在编人员、职数情况、财政供养人员、参保人员等台账进行反复自查核对,重点核查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在编不在岗、混编混岗、违规借调人员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四个部门对核查信息分别进行审核并在核查信息表上签字确认。数据不一致的信息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校正勘误,从源头上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的真实准确。

强化协作配合,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在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的基础上,及时将数据汇总,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部门的数据进行交叉比对,通过部门间的工作合力,分析数据,查找原因,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规范的数据进行查漏补缺、校正勘误、规范填报,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台账,规定整改时限,对账“销号”,确保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核查工作。

(市机构编制事务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