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大局,衡山县委编办从提升服务入手,优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流程,畅通事业单位法人退出渠道,有效破解事业单位“注销难”的问题。
(一)摸清实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依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对全县已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对各项改革过程中已撤销、改制、合并、更名,但未及时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归口分类,厘清历史沿革,做到清底数、掌实情。按照“一单位一方案”原则制定注销工作方案,建立“应注销未注销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台账”。主动与相关单位对接,详细了解改革后权利义务承接、法人存续、证书有效期等情况,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指导意见。
(二)优化注销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一是优化流程,提升时效。大力推广“指尖服务”,优化登记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申请单位可通过“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实时进行审核,并通过QQ工作交流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对注销登记流程、注意事项及操作方法进行答疑解惑。二是规范程序,依规办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规定程序,对各单位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指导规范。对部分登记注销“老大难”的单位,在责任主体出具有效资料并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充分采证相关材料。三是顺畅高效,一次办结。坚持“只跑一次”原则,各申请单位通过线上申报审核后,只需提交一次纸质材料即可办结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率高达100%。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跟踪问效。一是压实主管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准确把握事业单位登记、注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注销登记工作的自觉性,提升维护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管理制度的意识。严格按照注销工作方案明确登记注销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对于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下发督办函进行督促督办。对仍不按时提交的,原则上暂缓办理举办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待完成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后,方可恢复办理。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跟进相关事业单位注销工作推进情况,针对相关责任主体“不想管、不愿管、不好管”的问题,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合制约机制,对拒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单位予以通报,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实施监督,并将已注销登记办理情况在全县事业单位管理群内予以公示,营造积极主动、善作善为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