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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专电 10月16日15时,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三定"指对国务院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
[网友 小兔子不乖]网民对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还比较陌生,请问“三定”规定指的是什么?
[黄文平]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主要是对国务院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这些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这个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大致是这么一个意思。
"三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形成
[网友 shanzhuzhuzhu]“三定”规定是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其形成过程?
[黄文平]“三定”规定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具体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就广泛而深入地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权威专家学者的意见,可以说,“三定”规定从源头来说就是吸纳各方意见、集中各方智慧的结晶。比如我就去了广东省、重庆市,专门征求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这些意见体现在方案中,最后都会具体落实到“三定”规定当中去。在制定第一批46个部门的“三定”时,我们一般都征求了20个以上部门的意见,最多的征求了50多个部门的意见,也就是说,凡是与这个部门职责和业务有关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征求意见。总的看,各部门的“三定”规定,都是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沟通协商、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的。
[黄文平]具体讲,“三定”的形成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门草案拟写阶段。各部门按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向中央编办提出本部门“三定”规定草案。第二阶段为征求意见阶段。中央编办将部门报送的“三定”草案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第三阶段为审核协调阶段。中央编办对草案进行审核,结合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就有关问题与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力求达成一致,比如我就曾经和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负责同志面对面协商,有的达到九次之多。如果仍达不成一致的则报请国务院领导裁决。第四阶段为审议发布阶段。中央编办形成“三定”规定送审稿和审核意见,先报请国务院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然后按程序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
"三定"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网友 天要打雷]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是否有固定的修订时间?这次“三定”的修订是否是在一个特殊的背景下进行?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能否介绍下?
[黄文平]“三定”规定一般是在政府换届的时候来修订,大体是五年修订一次。但是在届中当某个部门新成立或者做比较大的调整的时候也会随时进行修订。比如安监局升格就是在上届政府届中时进行的,就要随之为安监总局修订“三定”。
[黄文平]这次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我们还注意了以下的几个原则,也就是网友所说的背景:一是坚持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到部门的“三定”规定中。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关系,强化责任,切实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确保“三定”后国务院行政编制总数不突破。四是遵循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同时为以后改革创造条件。
已完成"三定"的46个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职能60余项
[网友 发展不息]1988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都强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请问这次“三定”工作中,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黄文平]这次“三定”中,我们努力把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落到实处。无论是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还是机构未作调整的部门,都把职能转变作为首要任务,在对现有职能进行逐一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定清楚。按照这一要求,目前已完成“三定”的46个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职能60余项,主要是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地方承担的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比如,明确发展改革委大力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缩小投资审批范围;明确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发展改革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负责安排等。又如,明确财政部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减少、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工作交给地方政府等。再如,明确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评优活动)等。
同时,按照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46个部门共加强了90余项职能。主要是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教育、人口计生、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三定"着力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网友]在这次“三定”工作中,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方面做了哪些新的制度安排?
[黄文平]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方面都比较关注。所以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明确提出要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为落实这一要求,“三定”中主要着力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比如,加强发展改革委的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经济运行监测,区域协调发展,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等职责;加强财政部的预算和税政管理、财税调节收入分配、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等职责;加强中国人民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重大问题等职责。
"三定"解决46个部门之间70余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问题
[网友]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请问这次“三定”工作中在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黄文平]多年来,政府运行中存在一些职责交叉问题,影响了政府协调运转和行政效能。这次“三定”,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多次协调,集中解决和理顺了第一批做“三定”的46个部门之间70余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一是一些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比如,在境外就业管理方面,明确将原劳动保障部的相关职责划入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在电影、音像制品、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方面,明确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职责统一由文化部承担,电影管理职责统一由广电总局承担,音像制品管理职责统一由新闻出版总署承担。
二是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部门。比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明确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局等部门各负其责等。三是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比如,明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建立健全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明确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等。除了这次集中解决的70余项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外,还有一些已经随着机构的整合自然解决,其他的我们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理顺。
第一批"三定"的46个部门共明确和强化200多项责任
[网友 穿越城市的熊]与以往不同,这次“三定”除了着力于划清部门权限外,还特别强调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请问这是
出于什么考虑?这次“三定”中是怎样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的?
[黄文平]权力与责任相统一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政府运行中一直存在着一些权责脱节、重权轻责、缺乏监督,有利的事情争着管、出了问题没人负责的现象,这背后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的责任不明确,没有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位。针对这一问题,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确保权责一致,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这一要求,这次“三定”在配置部门职能时,注重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第一批46个部门共明确和强化了200多项责任。
比如,明确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公安部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责任,等等。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也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国务院机构改革以人为本 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网友 雪花神弓手]这次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中,在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侧重民生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
[黄文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建设;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食品综合监督责任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社会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应急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比如,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促进就业、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等职责;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和统筹城乡规划等职责;加强公安部的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应急抢险救援等职责。在公共服务方面,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比如,加强教育部的基础教育和农村教育等职责;加强卫生部的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责;加强民政部的组织协调震后孤儿收养、孤老和孤残人员救助及福利设施恢复重建等职责;加强文化部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
"三定"不仅注重职责明确分工 而且注重健全协调配合
[网友 华夏77]十七大将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请问这一要求在这次“三定”中是否得到了落实?
[黄文平]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这反映出中央对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关注。事实上,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是理顺部门关系,实现政府协调运转,提高行政效能的一个重要手段。以往工作中,我们主要通过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和划清部门职能边界来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对于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重视和研究不够。但国内国外实践证明,部门再大也有边界,只要存在分工,部门间必定出现协调配合问题。
[黄文平]同时,在社会管理高度复杂化的今天,不少工作确需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即使部门分工明确、边界清晰,也需要相互间有效的衔接以保障整架机器的协调运转,这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在政府改革中面临的共同课题。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我们不仅注重部门职责的“分”,而且注重“合”,在着力明确分工基础上,突出强调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在相关部门“三定”中,对建立健全宏观调控协调机制、预算工作会商机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机制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次机构改革共撤销国务院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5个
[网友 雪花]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都要求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机构改革中议事协调机构的精简情况。
[黄文平]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与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行政机构的调整相衔接,着眼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强化和落实部门责任,理顺职责关系,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对现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力精简。共撤销国务院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5个,保留29个,其中还有两个(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明确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保留的29个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涉及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协调任务重,其工作难以由一个部门牵头承担的;二是涉及军地合作任务的;三是涉及长期性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四是涉及国际影响或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
[黄文平]这次改革,还精简和规范了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再设置实体性办事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单设的实体性办事机构,能够整合到有关部门的,不再单独设置。比如,这次改革撤销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同时,为防止精简后的反弹,这次改革还进一步明确和严格了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审批程序。
"三定"没有增加行政编制 将严核领导职数"一正四副"
[网友 天要打雷]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请问这次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是如何坚
持这一方向的?
[黄文平]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既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这次改革虽然没有确定具体的精简指标,但不等于没有精简要求。在“三定”过程中,各部门普遍提出增加人员编制。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各项规定,对新组建或调整变动的部门,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有减有增。其他部门的人员编制均没有增加,国务院行政编制总量没有突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总量没有突破”是指 “三定”后的国务院行政编制总量没有突破“三定”前的总量,也就是说这次“三定”没有增加行政编制。
[黄文平]在领导职数方面,我们严格按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在部门“三定”中核定部门正职1名、副职不超过4名。不再扩大部长助理和秘书长的设置范围,经批准已经设置的,职数不再增加。司局级领导职数按规定的每司1正2副核定,增设内设机构的、司局加挂牌子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的或部分重点业务司局任务比较重的,相应核增了司局级领导职数。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专业技术性领导职务严格限定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门。
[网友 中华儿女828]这次“三定”中各部门领导职数都明确为一正四副,而实际上有些部门领导远不止五个,请问今后如何落实?
[黄文平]此次“三定”在领导职数方面,我们严格按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核定部门正职1名、副职不超过4名。目前领导超过5名的部门,大多是由于机构整合后,在人员安排方面客观上需要一个过渡时期,今后将通过部门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干部调配等方式逐步消化。还有少数部门是由于职责面较宽,中央从加强其领导班子建设的角度出发批准超配的,对此我们也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加以解决。
中编办将加强对各部门"三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网友 WCDMA2000]从您介绍的情况看,“三定”规定体现了新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理念,请问怎样保证它能够切实得到贯彻执行?
[黄文平]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办事,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更好地巩固改革取得的成果。为保证“三定”规定的切实贯彻实施,主要做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各部门应当按照新确定的职能范围,明确划出转移的事项要尽快移交出去,该加强的职能要切实予以加强,切实做好部门职能分解和细化工作,有效保证职能履行不留盲点、不落空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机构编制,尽快把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到位。
[黄文平]二是适时调整完善“三定”规定。“三定”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固化,还要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改革进展情况,适时地进行调整和完善。对于部门在“三定”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寻找对策和解决办法,采用适当方式适时对“三定”进行调整完善。
[黄文平]三是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三定”对部门职能范围的界定只能是原则性的,难以做到十分详尽。部门间具体细化的分工更多要依靠“三定”运行中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特别是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加强合作,及时、主动地协调解决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中出现矛盾和问题,避免出现新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比如奶站管理、原料奶监管问题等。
[黄文平]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中央编办要对各部门“三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部门之间也要相互监督。此外,国务院还将“三定”规定进行了公开,以加大舆论监督的力量。
从体制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由卫生部牵头并查处要案的职责
[网友 再次为人民服务]食品安全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次机构改革和“三定”工作中,政府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得到了调整和加强,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黄文平]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目前,虽然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安全方面都有各自的职责,但食品安全管理在某些环节和某些品种方面仍然存在具体监管责任不够明确的问题。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理顺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相互脱节的问题,这次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同时将食品药品监管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黄文平]这样做的好处,一是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联系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整合资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二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和卫生管理都实行分级管理,两者进行整合,有利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衔接,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作用。三是食品药品监管局整体保留并改由卫生部管理,有利于保持改革的连续性和工作稳定。四是既落实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的责任,又明确各部门要密切协同,有利于形成合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同时也有利于理顺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符合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所以这次在处理三鹿奶粉事件中国务院马上成立了由卫生部牵头的小组来处理这个事情,也就是说食品安全体制上已经明确了卫生部负责牵头、综合监督,并且查处大案要案的职责。
发改委在职责定位上突出了宏观性和战略性
[网友 北极星]发改委的职能涉及面较宽,不少事情管得过于具体,请问在这次“三定”中是否落实了十七届二中全会对其职能转变的要求?
[黄文平]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改委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这一要求在此次“三定”中主要有以下体现: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发改委“三定”规定明确提出要及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大幅度提高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对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国务院审批、核准或由发改委审批、核准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黄文平]二是改进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今后发改委工作重点将集中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性产业政策和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做好相关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黄文平]三是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将中央政府补助地方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由发改委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地方政府负责安排;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中央政府定价权。
[黄文平]四是在职责定位上突出了宏观性和战略性。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了搞好综合平衡、监测预测预警、投资宏观管理、协调经济运行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综合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职责。
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可从多个层面加强能源管理工作
[网友 qb2000]此次机构改革前社会热议将成立能源部,但最终只设立是部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请问这样一个机构能否有效应对当前错综复杂的能源形势
?
[黄文平]这位网友还是了解到了很详细的情况,改革前对能源部的成立议论很多。能源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这次研究机构改革,能源机构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各方提出了多种方案和建议。中央在制定方案过程中进行了反复研究和详细论证,考虑到能源管理从根本上讲是个长远问题、宏观问题,加强能源管理离不开国家发展战略、规划、投资政策、价格杠杆等宏观政策和手段的综合运用。另外,从国际经验看,主要发达国家的能源管理机构,很多是由综合经济部门统一管理的,如德国、日本、英国等。经过反复研究比较,多方面权衡利弊,最后中央决定设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选择这样一个方案,可以从多个层面加强能源管理工作。一是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有利于统筹协调经济、外交、资源等多领域多部门,有利于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全局加强能源战略决策。二是组建一个副部级的国家能源局,有利于整合能源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能源的行业管理。三是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由发展改革委管理,有利于促进能源行业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实现国家对能源管理的战略意图,也有利于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政策规划标准等 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网友 化德男]以往机构改革撤并工业部门,这次为什么又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
[黄文平]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提出的战略部署。此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发展改革委、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容易形成行业壁垒,不利于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进一步融合,不利于加快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更不利于整个工业的协调发展。为此,有必要把这些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整体规划和指导,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需要专门说明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政策、管规划、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工业行业管理体制的整合,不是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工业管理方式的回归,而是在更高层次上,进一步完善政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关于开展二OO九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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